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建于1958年,是一所学科齐全、设备先进、学术水平较高、产业能力强,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的综合性农业研究机构,是市属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。全院建有14个专业研究所(中心),6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7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,4个国家级检测机构,1个国际ISTA检测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,8个国家级原种基地、良种场、资源圃及野外科学观测站,18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6个国际联合实验室。1个具有独立招收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。“植物学与动物学”(Plant & Animal Science)和“农业科学”(Agricultual Sciences)两门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%。自然指数(Nature Index)最新一期的机构/大学的学术排名,我院名列省级农科院首位。优势研究领域涵盖动植物种质资源创新,农产品优质、安全、高产、高效、节水生产技术创新,农业信息技术与智能装备研发,农产品采后保鲜、冷链物流配送与精深加工研究,农业生态治理、资源高效利用与休闲农业技术研究,农业发展战略与科技情报学研究。
现根据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京人社专技发[2010]102号)和我院的相关规定,结合院事业发展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,公开招聘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
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2021年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,或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、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在职人员。
二、应聘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,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;
2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
3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4、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5、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,热爱农业科研工作,能吃苦耐劳,诚实守信,具有团队协作精神;
6、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(指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,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要求),人岗相宜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。如需咨询报名条件等事宜,请与招聘单位联系,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聘职位要求表查询。
(二)网络报名
网络报名时间:2021年3月10日9:00至2021年4月5日17:00。
报名网址:http://www.zp.baafs.net.cn
应聘人员需登录招聘网络注册和激活后进行报名,每人限报一个职位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资格。 (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求职简历)
(三)资格初审
报名截止后,2021年4月6日-7日招聘单位对应聘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。应聘者须及时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并注意短信反馈,在报名期间,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。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,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。
(四)考试与资格复审
2021年公开招聘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,初试由各招聘单位(所、中心)组织,复试由院统一组织。考试实行百分制,合格线均为60分。
1、初试
初试由各招聘单位结合招聘岗位要求,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。初试具体方案由各招聘单位通过招聘系统发布,请应聘者及时关注。
2、资格复审
各招聘单位须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,审核包括考生户籍、身份、学历、学位、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。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,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,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。
3、复试
复试由院统一组织,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。初试成绩计算方法为: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50%,面试成绩占50%。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,结合报考岗位规定的参加面试比例推荐参加复试人选。参加复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,按实际入围考生进行复试。 复试考官由院领导、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、各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同行专家组成。 初试、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招聘系统网站发布,请应聘者及时关注。
4、成绩计算
初试成绩作为推荐参加复试的依据;复试成绩按照院里复试考官的平均分计算,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。
(五)体检、考察、公示和聘用
1、体检
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﹝2016﹞140号)标准执行。在招聘单位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。
2、考察
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,招聘单位深入考察对象所在高校、档案存管机构了解情况,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、自律意识、学习表现等情况。
如拟招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,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。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,配合完成体检、考察等工作,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
3、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
根据考试、体检和考察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,名单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,按复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。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,转正继续聘用。被聘用人员工资、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其聘用资格,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,自谋职业。对聘用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按照北京市人社局《关于印发《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(京人社毕发〔2018〕37号)的要求执行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,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,出现提供信息不实、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,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。
(二)招聘期间,将通过“招聘系统”对简历审查、考试等阶段结果进行通知,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“招聘系统”进行回复。如逾期不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。
(三)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,应聘人员应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,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,后果自负。
(四)拟聘用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持本人应聘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,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不予接收。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于2021年8月底之前办理入职手续,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。
(五)视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,考试、面试有可能需要考生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,如遇国家或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,本次招聘将适时予以调整,相应补充公告将通过招聘系统发布,请应聘者随时关注。
招聘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:010-51502790;010-51503570
信息来源:https://www.zp.baafs.net.cn/
审核人:蔡江